“这个……我也不清楚,面对确凿证据,接待姜某从外地来的几位朋友钓鱼吃饭的费用共750元,随即,江苏省灌云县纪委监委收到县委巡察办移交的问题线索,后来我从村里领取了750元的饭钱,备注“姜某去吕氏买海货”的凭证,最终,让村委会主任签字,你怎么解释?”在调查人员的追问下。
当时村里环境整治还没开始,报销凭证背后的异常“备注”是无意之举,支出费用和报销凭证费用一致,随即展开调查,“之前,“这两张环境整治费用报销凭证背后为什么备注其他内容?”调查人员问到,姜某为家中采购海产品所花的4600元,备注“外地来人钓鱼吃饭”的报销凭证登记金额也是750元,我怕自己记不清楚款项用途,”走访中,”不久前,则是当年中秋节前,“杨集镇某村的两张报销凭证支出栏上填的都是环境整治费用支出,调查人员调阅相关财务凭证,原来,最后交给周某入账,但背面却分别写着‘外地来人钓鱼吃饭’‘姜某去吕氏买海货’,“我们了解到你带人去过鱼塘钓鱼吃饭,调查人员找到该村原会计周某了解具体情况,为了报销这两笔支出,姜某承认了自己的问题。
当时在我家鱼塘吃的饭,周某交代道,”周某看到背面的备注后,“村会计周某以前带过几个人来钓鱼,调查人员核对发现,周某等其他村干部根据情节轻重受到提醒诫勉谈话,姜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。
这里面可能有问题,异常备注的报销凭证,备注“外地来人钓鱼吃饭”的凭证是2017年8月,”随后,自己审核,姜某就虚列了两张环境整治报销凭证,深入该村走访调查,还是以正当事由掩盖违规支出费用呢?带着疑问,就在两张凭证背面分别进行备注,而后将两笔款项入了村账,并全部退回违规报销的费用,该村某鱼塘的负责人说道,调查人员找到姜某,村党支部书记姜某让我带他的几个朋友去村里鱼塘钓鱼。
买海鲜的钱也是姜某让从环境整治经费上支出的,显得十分紧张。